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夏季)MPA学位授予工作各环节时间节点
发布时间:2021-03-03 10:42:00
序号 |
截止日期 |
内容 |
星期 |
1 |
3月4日 |
答辩预报名 |
星期四 |
2 |
3月8日 |
提交初审论文 |
星期一 |
3 |
3月21日 |
提交答辩意向申请 |
星期日 |
4 |
3月24日上午11:00截止 |
提交答辩前电子检测论文 |
星期三 |
5 |
3月30日 |
提交学位论文盲审 |
星期二 |
6 |
3月31日 |
毕业生答辩登记表信息确认 |
星期三 |
7 |
5月10日前 |
提交正式答辩申请,答辩前资格审核 |
星期一 |
8 |
5月11日前 |
答辩秘书统一安排答辩流程 |
星期二 |
9 |
5月18日 |
上传学位信息及学位照片 |
星期二 |
10 |
5月 20 日 |
答辩截止 |
星期四 |
11 |
5月23日 |
复制比“答辩后检测”与材料提交 |
星期日 |
注:具体流程咨询MPA中心办公室:027-87396017
经济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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