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年度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 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 现场确认
考生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考生在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后在现场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2012年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1. 报名时,考生需对照报考条件自行审核报考资格。
2. 考生联考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在接到学校的复试通知后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复试时,考生须按要求将《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学校研究生院,由学校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证书(件)的原件在现场验证后即退还)。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出具的认证报告。
3. 在全国联考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对考生学历或学位的真实性进行验证。未通过学历或学位验证或无法进行学历或学位验证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由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将于2012年11月9日前在“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gd.whut.edu.cn)公布须提交认证报告的考生名单。
学历(学位)认证指定机构(需认证的考生可在下述机构任选其一进行认证):
学历认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网址: http://www.chsi.com.cn/
学位认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网) 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4. 对于在资格审查或录取结束后复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安排
1. 考试科目
(1) [联考]外国语(英语);
(2) [联考]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3) 政治理论。
注:名称前标记“[联考]”的科目属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科目,其余为学校组织考试的科目。
2. 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学校组织的复试和政治课考试时间、方式由学校统一安排,请各位考生注意学校和经济学院的通知。
五、招生人数
根据学位办[2012]28号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为75人。
六、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122号(鉴湖校区4号教学楼16楼)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部门:武汉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电话:027-87396017
附录:公共管理硕士考试科目
招生类别代码 |
考试科目 |
专业课参考书目 |
招生学院(代码)及联系电话 |
125200 |
①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1.《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
经济学院 |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