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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共管理(MPA)复试成绩公示(第一志愿)

发布时间:2021-04-11 18:30:0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精神和要求,经学院组织现场笔试和面试,确定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详情见附件)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411日至2021413日,公示期为三天。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13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实名向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武汉理工大学MPA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27-87296662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027-87396017(武汉理工大学MPA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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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11